西安市碑林区档案馆(局)实行一套机构,两块牌子的体制,为区委、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,归区委管理,履行档案管理利用和对全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两种职能。其主要职责为: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,起草地方性档案法规,监督检查档案工作法律、法规在全省的实施;查处违犯《档案法》的案件。
2、拟订全省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
3、负责全区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工作;制定全区档案人员教育培训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4、集中统一管理区级单位的档案资料;保守党和国家秘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;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,积极为领导决策服务,为各部门服务,为人民群众服务。
5、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编纂、公布、出版发行,参与编修史志工作。
6、组织、指导建立全区档案信息网络,推进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。
7、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历史与省情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科学文化知识教育。
8、承担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档案馆机构及责:
1、办公室。
2、业务监督指导科
3、档案管理利用科